各地市、县参赛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音乐教育事业的普及和发展,促进少年儿童现代音乐综合素质的提高,由卡西欧(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承办的第十四届“全国少年儿童电子琴、数码钢琴大赛”。将于2012年8月在新疆•乌鲁木齐举办。辽宁省分为3个赛区,分别为沈阳、大连和鞍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2年5月15日——5月19日
二、比赛地点:沈阳市柏斯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大连中山海之星音乐学校、鞍山市艺术学校
三、报名费:独奏:100元/人;合奏:50元/人
四、参赛项目:
电子琴独奏:甲、乙、丙三组
电子琴合奏:每四人一组
数码钢琴独奏:1组
五、参赛办法:
(一)参赛形式:比赛分预赛、决赛。预赛由3市主办单位自行组织。大连、鞍山赛区先行比赛,产生的各组前三名再前往沈阳与沈阳赛区的前三名决出代表辽宁省参加全国大赛的选手。各参赛单位必须举行预赛并将预赛资料与参赛选手报名资料一起提交给大赛组委会,只有通过预赛产生的选手,方有资格参加全国决赛,否则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二)参赛人数
各代表队分别选出电子琴甲、乙、丙三组各1名选手、数码钢琴组1名选手参加比赛,合奏选出1组共4名选手参加比赛(合奏选手可以与独奏选手重复,但是不得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
(三)参赛条件:
1、电子琴独奏
甲组:1997年7月1日后——2000年6月30日前
乙组:2000年7月1日后——2003年6月30日前
丙组:2003年7月1日后——2005年6月30日前
2、电子琴合奏:
凡在1997年7月1日后——2005年6月30日前出生的少年儿童均可参加。
3、数码钢琴独奏:
年龄在1997年7月1日后——2005年6月30日前出生的少年儿童均可参加
六、比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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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曲 |
自选曲 |
即兴演奏 |
视奏 |
甲组独奏 |
1首 |
1首 |
1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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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组独奏 |
1首 |
1首 |
1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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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组独奏 |
1首 |
1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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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 |
电子琴合奏 |
1首 |
1首 |
1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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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钢琴独奏 |
1首 |
1首 |
1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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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电子琴独奏、电子琴合奏、数码钢琴独奏的自选曲目时间应控制在6分钟以内,超过时长将被评委叫停,但不影响评分。
注2、电子琴独奏、电子琴合奏、数码钢琴独奏的规定曲目将另行通知。
七、全国大赛指定用琴
甲组、乙组、丙组用琴:CTK-7300
合奏用琴:四台CTK-7300
数码钢琴:PX-330BK/WE
各市代表队以及选手的参赛资格需得到大赛组委会确认,其练习用琴或购琴事宜请与当地卡西欧经销商或代理商联系。
注:各市比赛指定用琴为卡西欧琴,现场提供比赛用琴。
八、设奖:
1、演奏奖:
电子琴独奏甲、乙、丙三组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优秀奖若干名;合奏及数码钢琴组也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注:进入全国比赛的选手,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15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
2、创作奖:
本届大赛设创作奖,参评作品可在报到时交大赛组委会。参评作品的具体规定见附件。
3、园丁奖:授予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直接指导教师。
4、团体奖:授予甲、乙、丙组及合奏、数码钢琴独奏分数总和前三名的代表队。
九、比赛要求:
1、报名选手须将户口本复印件、2寸照片两张,请于2012年5月5日前,提报各赛区办公室;
2、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述三地,联系地址如下:
A 沈阳比赛时间:5月19日
沈阳赛址: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10号甲
沈阳市柏斯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联系人:王老师、吕老师
电 话:024-23844223-235、213
邮 箱:cctv-2008@163.com
B 大连比赛时间:5月15日
大连赛址:大连市西岗区沈阳路201号
大连中山海之星音乐学校
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0411-82771076
邮 箱:894043821@qq.com
C 鞍山比赛时间:5月17日
鞍山赛址:鞍山市铁东区工农街鞍山市艺术学校
联系人:毕老师
电 话:0412-2278833
邮 箱:hrhsbcc@126.com
第十四届全国少年儿童电子琴数码钢琴比赛组委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音乐家协会 电子琴专业委员会
卡西欧(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电子乐器事业部